中国法院网讯(邓威 唐云华)“出发!”6月6日8时30分,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整队出发,按照既定执行方案奔赴各个执行现场。次日凌晨3时,该院执行干警将一名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送往宜宾市拘留所进行司法拘留。这是该院自5月27日启动“执行风火轮·夏日风暴”小标的案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以来,每天都会重复的场景。
本次行动聚焦小标的案件,联动公安、综治中心、村社区等单位(部门),上门查人找物,对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释法明理—说服教育—司法拘留”三步工作法,现场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预处罚决定书、涉嫌犯罪预告知书等文书,督促其积极配合执行、主动履行义务。旨在通过1个月的专项行动,集中查找惩治一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集中执结一批小标的案件、集中兑现一批小标的案款。
执行现场一
邓某诉李某买卖合同纠纷案
经法院调解,李某需支付邓某人民币10万余元。执行过程中,法官多次拨打李某电话,均未接通。执行干警依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来到被执行人李某居住的村社。经村委会工作人员指引,发现李某正在田里耕作。见到执行干警后,李某手持镰刀情绪较为激动,以“无力偿还债务”为由拒绝履行。在执行干警的释法教育以及强制措施的威慑下,李某意识到抗拒执行的严重法律后果,承诺将立即筹集案款履行义务。次日,被执行人李某主动前往法院缴齐全部执行案款,将全案履行完毕。
执行现场二
某电动车经营部诉周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请不要拘留我弟弟,我愿意代他履行……”
法院经审理,判决周某支付某电动车经营部4100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多次传唤周某,其均未按时到庭。此次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根据送达地址确认书,来到被执行人经营的店铺,不料该店铺已被转租。根据村干部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联系上被执行人周某的姐姐,通过向其说明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法律后果,其姐姐表示可以代为履行,并当场交齐全部案款,本案执行完毕。
据了解,执行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该院已上门查找被执行人61人,拘留、罚款15人次,执行完毕案件38件,执行到位金额107.85万元。下一步,翠屏区法院将持续开展小标的案件、涉民生案件等集中执行行动,不断挖掘执行潜力、创新执行手段,确保各类执行案件应执尽执、应结尽结,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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