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财产处置程序 提升执行案件办理水平

2025-11-13 14:27:13    来源:人民法院报    

对被执行人财产的处置,是执行程序中的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及时兑现,深刻影响债务人、案外人正当权利的保护,是检验司法执行工作质效的重要标尺,更是维护司法权威与社会公信力的实践依托。因此,进一步严格规范被执行财产的查控、保管、评估、拍卖以及变卖等各环节,对全面提升执行案件办理的质量、效率与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推动执行工作向规范、专业、人性化的方向持续发展。

一、财产处置中常见问题的系统梳理与深层剖析

规范被执行财产处置,必须紧密围绕执行司法实践中反复出现、具有一定普遍性的问题,致力于排查风险隐患,真正做到精准识别。具体而言,主要存在以下七类问题。

一是涉案财产保管机制存在疏漏。应当移交专业保管机构或专用场所集中管理的财物,如未能得到及时、规范地存储与看护,则易导致其发生损毁、变质或价值减损,甚至可能被遗失、失窃乃至被非法隐匿、挪用。

二是财产处置启动不及时。对于具有较强时效性、季节性或价格波动频繁的财产,若不及时处置,可能导致其价值大幅贬损,还可能因利息、费用的持续累积而导致被执行人的债务规模扩大。

三是财产状况调查不够全面深入。对实物财产的现场状况、占有与租赁情况调查不够准确,位置、结构、材质等信息不明;对股权、股票等无形财产的权利归属、负担、行使限制等核查不全面,对不动产所涉欠缴费用、过户限制等信息搜集不准确,对共有权人、承租人、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等优先购买权人的识别与通知程序存在疏漏。

四是起拍价与加价幅度设置不够合理。起拍价与加价幅度的设置,存在简单化、脱离财产实际价值与市场行情的现象,导致财产难以拍出或拍卖结果无法体现其真实市场价值。

五是拍卖公告内容不规范。部分公告中仍出现“不负责过户、不负责腾退”等明令禁止的条款,部分公告中财产信息、图片与实际不符;对不动产所涉及的水、电、燃气、物业费等负担表述模糊,或一概规定由买受人承担,缺乏明确依据。

六是财产交付不及时。对于拍卖成交或者以物抵债的财产,未及时发出迁出公告,或者发出迁出公告后未及时组织强制交付。对处置财产交付的难易程度未评估,也未采取相应的保障措施,导致财产被处置后长期不能实际交付。

七是法律文书送达不规范。评估报告、拍卖裁定、成交确认书、以物抵债裁定等关键法律文书未有效送达,影响当事人及案外人程序参与权与异议权。

当前被执行财产处置工作中所暴露出的上述问题,既涉及执行程序的外部衔接,也关乎内部审查职责的落实;既反映出规范层面的缺失,也凸显出执行能力与资源的不足。

二、构建系统治理格局破解财产处置难题

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必须直面这些难点与堵点,以系统思维统筹推进,从制度构建、监督制约、能力建设与责任考核等多维度综合施策。

一是健全制度规范体系,夯实程序运作基础。应尽快完善覆盖财产查控、保管、评估、拍卖、交付各环节的工作指引。建立财产处置“绿色通道”机制,对易损、易贬值的财产简化流程、优先处置。制定各类财产调查事项清单,明确评估异议的审查与处理流程。科学设定拍卖保留价的确定原则及动态调整机制,严格规范拍卖公告的内容与披露标准。

二是强化内外监督制约,保障权力规范运行。构建贯穿处置全过程的内控监督机制,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将财产处置各环节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当事人及社会监督。畅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异议、复议的救济渠道,对反映集中的问题建立常态化核查与反馈机制。

三是提升执行队伍专业素养,强化履职能力支撑。围绕财产调查、评估审查、网拍操作、风险防范等实务重点,开展常态化、体系化专业培训。推动成立财产处置专业化团队,集中办理重大、复杂案件,提升处置财产市场价值的综合判断能力与应急处置水平。

四是优化绩效考核机制,树立正确工作导向。建立以财产变现率、拍卖溢价率、网拍成功率等为核心要素的综合评价体系,突出质量和效率导向。将财产保管状况、处置及时性、调查完备性、文书送达规范性等纳入考核范围,建立瑕疵问题责任倒查与追究机制,引导执行人员规范履职,全面提升财产处置工作实效。

(作者单位: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法律执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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