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处罚决定我没有异议,罚金已经打入法院,以后不会再滥用诉讼权利了……”近日,被处罚人向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承诺。该院执行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被处罚人某通讯设备经营部作为申请执行人,就同一执行事实分别取得了仲裁裁决文书及执行证书,并先后以这两份文书作为执行依据向宜宾中院与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经询问,被处罚人承认向不同法院重复申请执行是因为心存侥幸。执行法官讲明其行为是虚假诉讼行为,属于恶意浪费司法资源妨害执行。为维护司法秩序,惩戒妨害执行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具体情况,合议庭对该经营部作出罚款6000元的处罚决定,以示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