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工作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其规范化程度不仅直接影响当事人胜诉权益能否真正兑现,更关乎国家法治权威与社会和谐稳定。在“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新征程中,进一步推动执行工作规范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规范执行是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
规范执行是人民群众诉讼权益得到真正落实的重要保障,唯有将法定程序执行到位、将规范要求落实到底,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行案件中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公平正义。
同时,规范执行能够避免执行权力的滥用,防止“选择性执行”“消极执行”等现象,维护司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二、当前规范执行面临的现实挑战
(一)执行依据不明确,立案质量有待提升。实践中,有些裁判文书存在部分执行依据表述模糊、内容不明确等问题,导致裁判结果缺乏可操作性,给执行工作带来不便。同时,在立案环节审查不严,对超过申请执行时效的案件未充分释明风险,对执行依据本身存在瑕疵的案件未严格把关,导致后续执行陷入“程序空转”,造成司法资源损耗。
(二)财产调查面临重重困难。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推动了财产形式的多样化演变,保险理财、数字货币等新型财产形式不断涌现,但现有查控手段仍存在覆盖盲区。此外,被执行人通过虚假离婚分割财产、借用他人账户代持资产、隐匿经营收益等途径转移财产,税务、民政等部门之间还存在数据壁垒,律师调查令在实际执行中的效能未能充分释放,“执行不能”的认定也因此面临诸多现实挑战。
(三)执行行为规范性不足。在执行实践中,个别执行人员存在执行行为不规范的问题。如在实施拘传、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时,存在程序意识薄弱的“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在执行过程中,流程节点公开度不够,当事人不能及时了解案件信息,引发其对执行工作的质疑和不满。
(四)执行联动机制有待完善。执行工作的推进离不开多方的协作,但当前执行联动机制在实际运转中仍存在明显短板:部分地区及职能部门对执行工作的重视程度不足,协作配合的主动性较弱,信息共享存在不及时、不充分的现象,使得执行工作在查找被执行人、查控财产等环节面临阻碍。
三、推进规范执行的路径思考
(一)加强执行依据审查与立案质量把控。法院应当强化对执行依据的实质审查力度,对于部分裁判文书主文表述、金钱给付、标的物指向、履行标准等方面不明确的现象,要及时与审判部门沟通协调,要求其通过作出解释说明或补充裁定的方式完善内容,切实保障执行依据具备可操作性。在立案环节,既要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要求,又要同步加强申请执行依据有效性等方面的审查;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耐心向当事人释明原因,引导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从源头上提升立案审查质量。
(二)强化财产调查效能与协同水平。从内部能力提升方面,法院优化财产查控手段,针对数字货币等新类型财产,法院应主动加强与金融机构、互联网平台的沟通联动,探索建立适配的新型财产查控模式,夯实财产调查的技术支撑,不断拓宽查控覆盖面。从外部协同发力方面,应加强执行联动体系建设,聚焦部门间数据壁垒问题,推动税务、民政、公安等部门与法院实现信息共享,畅通被执行人财产信息查询渠道,确保财产线索全面、精准获取。此外,需进一步强化律师调查令的实际效用,通过完善制度保障为律师调查财产提供便利,助力提升财产调查的整体效率与效果。
(三)规范执行行为与自由裁量权管理。一方面,要加强执行队伍的业务能力建设与职业道德教育,切实提升其专业技能与规范履职自觉性。另一方面,制定详细的执行行为操作指南,将执行全流程分解为具体环节,逐项明确程序要求与操作标准,确保执行行为严格依法进行,保障当事人各项合法权益。同时,构建自由裁量权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从制度层面规范执行人员的裁量空间,从源头上遏制权力滥用现象。
(四)健全执行联动与监督体系。持续推进执行联动机制优化,构建党委统筹领导、政法委居中协调、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全力支持、法院主导执行、多方部门协同、社会力量参与的“大执行”综合治理格局。重点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定期会商解决执行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同时,构建“内部﹢外部”双轨监督模式:内部监督以执行指挥中心为枢纽,通过强化其对案件流程的全程监管、关键节点的动态监测,确保执行行为规范高效;外部监督则拓宽多元参与渠道,通过执行信息公开、信访投诉受理等渠道,推动执行工作透明化、规范化运行。
维护司法公正离不开规范化执行,规范化执行是解决执行难、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环节。面对当前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中的现实挑战,法院要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加强执行依据审查与立案质量把控、强化财产调查效能与协同水平、规范执行行为与自由裁量权管理、健全执行联动与监督体系等举措,深入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推动执行工作朝着更公正、更高效、更透明的方向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作者单位:河南省台前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