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常山:赔偿款执行遇困 "分期履行+执行缓冲"解难题

2025-08-08 16:46:36    来源:中国法院网    

中国法院网讯(江海霞 胡烨宇)“谢谢法官,你让我们一家人有了继续生活的勇气和希望!”近日,浙江省常山县人民法院柔性执行,为当事人架起沟通桥梁,成功促成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达成和解。

2023年,未成年人小郑骑自行车时,因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与对向路侧行人曹某发生碰撞,曹某因该事故受伤成植物人。2024年12月,经法院审理,判决小郑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23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由于小郑无经济来源,其监护人也未能履行赔偿义务,曹某丈夫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5年6月,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调查后发现:小郑监护人郑某从事临时性养殖工作,收入不稳定;另一监护人黄某因患病需长期治疗,无固定收入。被执行人家中仅有一套已设立抵押权的住宅和一辆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无可供执行的足额财产。

考虑到被执行人家庭经济困难且小郑系未成年人的特殊情况,执行干警多次组织双方调解。调解过程中,干警耐心向郑某、黄某详细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同时,就被执行人目前的财产状况、收入来源和实际履行能力,向申请执行人曹某丈夫进行了全面、如实的说明。最终曹某丈夫同意郑某与黄某自2027年1月起每月按时分期履行赔偿义务,双方最终达成和解。

这场纠纷的化解,不仅让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更通过温情执法与普法释理,让被执行人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力度,为后续义务的顺利履行奠定了基础。

[编辑:法律执行网]

相关新闻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中国法律执行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53357088

机构介绍|网站简介|版权声明|免责声明|加盟合作|招聘英才|联系我们|人员查询

主管:中国行为法学会主办:中国行为法学会执行行为专业委员会

Copyright © flzxcn.cn.All Rights Reserved京ICP备09001449号-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