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范俊标)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而抚养费案件的执行,一头连着孩子的健康成长,一头系着社会的和谐稳定,执行法官往往要投入更多的精力和耐心,才能化解矛盾。近日,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切实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李某与张某离婚纠纷一案,经宁化法院审理,判决双方离婚,孩子由张某负责抚养,李某自2024年7月起,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为止,每月25日之前支付孩子抚养费800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未履行应付抚养费的义务,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积极联系被执行人李某劝导其主动履行义务,李某却心存侥幸,以各种理由搪塞,试图逃避执行。执行法官果断采取行动,依法对其进行传唤,经了解,李某逃避履行抚养费的原因源于对张某的情绪抵触,且担心支付的抚养费未真正用于孩子身上。
为根本化解矛盾,执行法官从亲情关系、孩子心理等方面对李某进行沟通,以案释法。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李某最终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履行完前期全部抚养费的义务,并表示后续抚养费会按时支付。至此,案件顺利执结。
法官提醒:
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双方共同的责任和义务,支付抚养费是其对未成年子女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不得以各种原因而怠于履行。为人父母应依法履行对孩子的抚养、教育、保护义务,尽到做父母的责任,及时关注未成年子女的心理情感需求,避免因父母双方的问题给未成年子女的成长带来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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