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案款发放审批账号管理不严、流程流于形式、链条冗长低效等问题,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构建“双轨审查—集中复核—统一发放”的执行案款发放“Y”字管理机制。自机制建立以来,规范案款出账15956笔,发放金额7.35亿元,其中向案外人发放、跨案分配案款1076笔,发放金额2.06亿元。以合议庭为核心审查单元,从合法性、完备性及风险度三个维度审查,由执行局局长、院领导依次“双重审批”。以案款专管员为中枢监管节点,将发放指令收敛为1个管理端口,明确“材料校验—指令核对—审批链追溯”三重标准进行复核,拦截审批疏漏错误。落实财务岗隔离,案款发放“线上﹢线下”双轨留痕,并定期进行对账、公示,确保各环节可追溯、有问题可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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