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将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老人、普通员工的,应认定有规避执行的故意
恶意变更法定代表人规避执行的司法认定与规制路径(作者:汪佳,浙江衢州中院)《人民法院报》2024年9月4日第7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深化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改革,健全国家执行体制,强化当事
2025-03-24来源:人民法院报
2013年修正的公司法将公司注册资本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为促进大众创业、激发市场活力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产生公司设立门槛偏低、“皮包公司”“空壳公司”等问题。执行实践中存在着因公司股东认缴期限未到期
2025-03-17来源:人民法院报
限制消费制度是指执行程序启动后,被执行人未按照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执行法院为防止债务人财产不当减损,最大限度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对被执行人采取的一种惩戒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
2025-03-17来源:人民法院报
【案情】田某杰与孙某权民间借贷纠纷案中,法院判决孙某权偿还田某杰借款本金10.7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孙某权未按判决履行义务。田某杰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未查到被执行人孙某权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
2025-03-17来源:人民法院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合同编通则解释》)用9个条文对代位权诉讼作出了规定,基本上平息了有关代位权行使条件的争议。但实践中,对于代位权行使
2025-03-17来源:人民法院报
——江苏东台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依据不明执行案件的调研报告执行依据是启动强制执行程序的“总开关”,裁判文书作为占比最大的执行依据,应当权利义务主体明确、给付内容明确,具有可执行性。然而司法实践中,裁判文
2025-03-07来源:人民法院报
以“双向互促”健全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 ——关于苏州法院推进“执破融合”机制改革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2年7月以来,针对“执转破”制度在启动方式、程序衔接和资源共享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江苏省苏州法院启动“执破融合”机制改革,探索推动执行和破产两种程序从“单向转化、前后衔接”变为“双向互促、一体推
2025-02-19来源:人民法院报
拆除违章设施,恢复原状是执行中较为常见的行为类执行请求。统计分析发现,此类案件的执行完毕率较高,但背后常常需要耗费大量的司法资源,处理不当还容易引发风险。拆违、修复类案件强制执行往往遇到以下难点。第
2025-02-19来源:人民法院报
什么是第三人到期债权?到期债权应该怎么认定?又该如何执行?基本案情申请执行人王某在被执行人某建筑公司承包的工程所在工地施工时,因所站立的木板突然断裂而摔伤。经枝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建筑公
2025-02-10来源:中国法院网
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能否以公司在执行终本后仍有财产为由,对公司债务免责?
债权人张先生称,其与蓝天公司的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强制执行,因未发现被执行人蓝天公司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故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蓝天公司的股东高先生并未实缴出资,故张先生诉至海淀法院,要求高先生
2025-02-10来源:北京海淀法院微信公众号
案外人通过虚构事实、伪造证据、非法利益交换等手段,以提出执行异议为形式,掩盖拖延执行、抗拒执行等妨害正常执行秩序的非法目的,由案外人单独或是与被执行人串通实施的恶意行为,统称为案外人恶意异议。案外人
2025-01-20来源:人民法院报
为促使义务人主动履行,民事调解书中多约定有违约责任,如一方违约,另一方当事人依据该民事调解书的违约条款向法院申请执行,当事人是否构成违约这一问题的判断对于执行进程至关重要甚至是决定性的因素。实务中,
2025-01-20来源:人民法院报
执行工作关系民事权利实现,关系国家法治权威,关系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龙港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执行“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推进执行工作现代化,奋力打通实现公平
2025-01-15来源:人民法院报
最高法院:法律禁止冻结农民工工资账户,但被执行人利用该账户逃避执行,可以冻结农民工工资账户吗?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33条规定:“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仅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因其他原因被查封、冻结或者划拨。”据此,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能对抗普通债权,具有优先性。这是因为农民工工
2025-01-06来源:最高法院案例解读库
在我国市场经济迅猛发展及市场环境的急剧变化中,企业参与经济活动的频率越来越高,矛盾冲突随之增多,在市场自身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必然会将经济纠纷引入司法程序予以解决。但在民事执行阶段,由于缺乏科学、彻底
2024-12-10来源:人民法院报